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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机场旅客随身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限制要求大连机场旅客随身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限制要求 大连机场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可以托运物品限制要求 (一) 锐器 该类物品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 , 由金属或其他材料制 成的 、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 , 主要包括 : 1. 日 用刀具(刀刃长度大于 6 厘米) , 如菜刀 、水果刀 、剪刀 、美 工刀 、裁纸刀 ; 2. 专业刀具(刀刃 长 度 不限) , 如 手 术 刀 、屠 宰刀 、雕 刻刀 、刨 刀 、铣刀 ; 3. 用作武术文艺表演的刀 、矛 、剑 、戟等 。 (二) 钝器 该类物品不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 , 由金属或其他材料 制成的 、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 , 主要包括 : 棍棒(含伸缩棍 、双节棍) 、球棒 、桌球杆 、板球球拍 、曲棍球杆 、 高尔夫球杆 、登山杖 、滑雪杖 、指节铜套(手钉) ; (三) 其他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 危害的物品 , 主要包括 : 1. 工 具 , 如钻机(含钻头) 、凿 、锥 、锯 、螺栓枪 、射钉枪 、螺丝刀 、 撬棍 、锤 、钳 、焊枪 、扳手 、斧头 、短柄小斧(太平斧) 、游标卡 尺 、冰 镐 、碎冰锥 ; 2. 其他物 品 , 如飞镖 、弹 弓 、弓 、箭 、蜂鸣 自 卫器以及不在国家 规定管制范围内的电击器 、梅斯气体 、催泪瓦斯 、胡椒辣椒喷剂 、酸 性 喷雾剂 、驱除动物喷剂等 。 大连机场旅客随身携带或作为行李托运有限定条件物品 (一) 随身携带有限定条件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1. 旅客乘坐国际 、地区航班时 ,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 容积不超过 100mL 的容器内随身携带 , 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 的 容器应置于 最大容积不超过 1L、可重新封 口 的透明塑料袋中 , 每 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 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 运 ; 2. 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 ,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 中 自 用 的化妆品 、牙膏及剃须膏除外) 。 航空旅行途中 自 用 的化妆 品必须同 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 、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 超过 100mL 的容器内 、接受开瓶检查) 方可随身携带 , 牙膏及剃须 膏每种限带一件 且不得超过 100g(mL) 。 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 区 内 由 国际 、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 ,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 物 品 必须同 时满足三 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 、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 损的透明塑料袋中 、经安全检查确认) 方可随身携带 , 如果在转乘 国 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 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 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 3. 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 品 、糖尿病或者其他疾 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 品 , 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 4. 旅客在机场控制 区 、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 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 (二) 禁止随身携带但作为行李托运有限定条件的物品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 ,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 1. 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 ,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 5L; 2.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 ,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 3.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 24%、小于或等于 70%时 , 每位 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 5L。 (三) 禁止作为行李托运且随身携带有限定条件的物品 充电宝 、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 , 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 件(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 1. 标识全面清晰 , 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 100wh; 2. 当额定能量大于 100wh、小于或等于 160wh时必须经航空 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 大连机场旅客禁止携带和托运物品 一、枪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 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 并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 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 , 主要包括 : (一) 军用枪 、公务用枪 , 如手枪 、步枪 、冲锋枪 、机枪 、防暴枪 ; (二) 民用枪 , 如气枪 、猎枪 、射击运动枪 、麻醉注射枪 ; (三) 其他枪支 , 如道具枪 、发令枪 、钢珠枪 、境外枪支以及各类 非法制造的枪支 ; (四) 上述物品 的仿真品 。 二、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 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 置(物质)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物质)的物品 ,主要包括 : (一) 弹药 , 如炸弹 、手榴弹 、照 明弹 、燃烧弹 、烟幕弹 、信号弹 、 催泪弹 、毒气弹 、子弹(铅弹 、空包弹 、教练弹) ; (二) 爆破器材 , 如炸药 、雷管 、引信 、起爆管 、导火索 、导爆索 、 爆破剂 ; (三) 烟火制品 , 如烟花爆竹 、烟饼 、黄烟 、礼花弹 ; (四) 上述物品 的仿真品 。 三、管制器具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 的管制器具 , 主要包括 : (一) 管制刀具 , 如 匕首(带有刀柄 、刀格和血槽 , 刀尖角度小于 60度的单刃 、双刃或多刃尖刀) 、三棱刮刀 (具有三个刀刃 的机械 加工用刀具) 、 带有 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或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 , 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 自锁的折叠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单 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 小于 60度刀身长度超过 150毫米的各 类单刃 、双刃 、多刃刀具) 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 60度刀身长度超 过 220毫米的各类单刃 、双刃 、多刃 刀具 ; (二) 军警械具 , 如警棍 、警用电击器 、军用或警用的 匕首 、手 铐 、拇指铐 、脚镣 、催泪喷射器 ; (三) 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 如弩 。 四、危险物品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 的危险物品 , 主要包括 : (一)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 如氢气 、甲烷 、乙烷 、丁烷 、天然气 、 乙烯 、丙烯 、乙炔(溶于介质的) 、一氧化碳 、液化石油气 、氟利昂 、氧 气 、二 氧化碳 、水煤气 、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 ; (二) 自燃物品 , 如黄磷 、白磷 、硝化纤维(含胶片) 、油纸及其制 品 ; (三) 遇湿易燃物品 , 如金属钾 、钠 、锂 、碳化钙(电石) 、镁铝粉 ; (四) 易燃液体 , 如汽油 、煤油 、柴油 、苯 、乙醇(酒精) 、丙酮 、乙 醚 、油漆 、稀料 、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制品 ; (五) 易燃固体 , 如红磷 、闪光粉 、固体酒精 、赛璐珞 、发泡剂 ; (六)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如高锰酸钾 、氯酸钾 、过氧化钠 、 过氧化钾 、过氧化铅 、过醋酸 、双氧水 ; (七) 毒害品 , 如氰化物 、砒霜 、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 ; (八) 腐蚀性物品 , 如硫酸 、盐酸 、硝酸 、氢氧化钠 、氢氧化钾 、汞 (水银) ; (九) 放射性物品 , 如放射性同位素 。 五、其他物品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 危害的物品 , 主要包括 : (一) 传染病病原体 , 如乙肝病毒 、炭疽杆菌 、结核杆菌 、艾滋病 病毒 ; (二) 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 , 如打火机 、火柴 、点烟器 、镁棒 (打火石) ; (三) 额定能量超过 160wh 的充电宝 、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 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 (四)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 70%的酒精饮料 ; (五) 强磁化物 、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 绪的物品 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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