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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龙航空免费行李额和逾重行李收费标准浙江长龙航空免费行李额和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浙江长龙航空免费行李额 一.长龙航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制定符合国内、国际(地区)运输条件的旅客免费行李额。 二.长龙航空拥有提高免费行李额标准的决定权。 三.长龙航空根据旅客购票舱位等级、连续乘坐航班的始发地、目的地、及经停地所处区域采用不同免费行李额计算方式和标准。 四.国内运输免费行李额标准 1.成人旅客和儿童旅客免费行李额:国内运输的旅客携带的免费托运行李应符合长龙航空规定的限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公务舱旅客 为40千克,超级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 2.婴儿旅客免费行李额:享受婴儿折扣票价的旅客不享受免费行李额,但可携带适量的食物、婴儿尿片等旅行途中用品;按儿童票价付 费的婴儿可享受对应客票舱位的免费行李额;每个婴儿旅客均可额外免费托运1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 五.国际(地区)运输免费行李额标准 1.日韩航线 (1)持成人或儿童票的经济舱(含超级经济舱)旅客可免费托运2件行李,每件行李不超过23KG;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公务舱旅客可免费 托运2件行李,每件行李不超过32KG。 (2)持婴儿票的旅客,给予10KG的免费行李额,另允许免费携带一辆折叠式婴儿推车或一个摇篮。 (3)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行李,其重量不能超过10KG,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并能置于封闭式行李架内。 2.非日韩航线 (1)持成人或儿童票的经济舱(含超级经济舱)旅客可免费托运1件行李,行李重量不超过23KG。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公务舱旅客可免费 托运2件行李,每件行李不超过32KG。 (2)持婴儿票的旅客,给予一件10KG的免费行李额,另允许免费携带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推车。 (3)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行李,其重量不能超过10KG,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并能置于封闭式行李架内。 六.组成国际(地区)运输的国内航段,旅客适用的免费行李额,应当按相应国际(地区)航段的规定办理。 七.旅客自愿改变舱位等级,按改变舱位等级后的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按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八.持混合舱位等级客票的旅客,其免费行李额按不同舱位的各航程分别确定。 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或中途分程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 可以按照各自所购舱位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浙江长龙航空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一.您携带的行李数量、尺寸、重量超过上述“非托运行李”的规定,均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您的托运行李或非托运行李超过免费行李 额的部分,被称为逾重行李,您需为超过部分支付逾重行李费。 二.长龙航空有权拒绝接受不愿交纳逾重行李费的行李,亦有权根据情况拒绝接受任何愿意交纳逾重行李费的逾重行李。 三.国内航班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1.计算方式: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重量(千克)×(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成人经济舱单程最高直达运价的1.5%),收取时以人民币 元为单位,元以下向下取整至元。 2.逾重行李收费标准如有其它规定或产品政策,则按照相应的规定或产品政策执行。 四.国际(地区)航班逾重行李收费标准 1.日韩航线 (1)超重行李:单件行李重量大于23KG且不超过32KG,收取1000元/件; (2)超件行李:超出的第1件收取1000元;超出的第2件起,收取2000元/件。 (3)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4)如涉及国外航站,可按当地等值货币收取逾重费用(具体以当日汇率为准)。 2.非日韩航线 (1)超重行李:单件行李重量大于23KG且不超过32KG,收取1000元或等值货币/件; (2)超件行李:收取1000元或等值货币/件; (3)超重和超件费累加计收; (4)如涉及国外航站,可按当地等值货币收取逾重费用(具体以当日汇率为准)。 五.我们向您收取逾重行李费时,将为您填开逾重行李票。 六.对超过上述“非托运行李”规定的行李(包括超重、超件、超大的),均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无法带入客舱运输。如您将上述超规 行李带至登机口的,可选择返回值机柜台重新托运或协调工作人员提供转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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