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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托运规定和限制要求

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托运规定和限制要求


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托运人责任规定

1.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遵守适用的公约、法律和规定以及本须知。因托运人违反公约、法律和规定及本须知托运货物给我们或者我们对之负

   责的其他人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深圳机海南航空急件托运处咨电话:0755-85270804    查询:13427976217

2 .托运货物的出入境运输为始发地、目的地及经停地国家所允许;

3. 托运货物的包装符合航空运输要求;

4 .必须随附的运输文件齐全、有效;

5 .托运货物不会危及航空器、旅客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不会危及航班飞行安全;不会烦扰旅客。

6 .托运人托运需要经过行政当局检验、检查的货物,应在办理货物托运手续之前自行办妥相关资料或文件。办理货物托运时,托运人应提供

这些必需的资料或文件,以便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完成法律和规定要求的手续;因没有此种资料、文件,或者此种资料、文件不充足、不

准确或者不符合规定造成托运货物不能按时运输或按时交付,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除法律和规定另有要求外,我们不承担必须对上述资料

或者文件进行检查的义务。

7 .托运人托运货物前应当了解我们关于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托运人违反这些规定或要求而给我们或者其他人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

当承担责任。

8. 托运人应当对货运单上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托运人提供的货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

而给我们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9. 如果托运人使用我们的集装设备自行组装货物,应遵守我们的有关规定。由于托运人不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当承担责任。10. 托运人不得在货物或者货物包装内夹带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等。(隐含危险品的典型实例)


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托运人连带责任说明

1 托运人承担向我们付清所有费用的责任。保证支付收货人拒绝或不能足额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到付运费、到付运费手续费、保管费等。托

运人还应当承担根据其指示运回货物所产生的费用。

2 托运人应当保证支付由于以下原因可能使我们及相关承运人承担的所有开支、罚款、损失等费用:

 托运货物中有禁止运输的物品;


 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不符合托运条件货物要求

1.托运货物的标识、数量、地址、包装或者托运货物品名的不准确、不正确、不完整;

2.托运货物的进、出口许可或者所需证书、文件的缺失、延滞或者错误;

3.托运货物的实际品名、重量、体积等与货运单不符;

4. 由于托运货物或文件的原因导致的海关、警察、检验检疫等行政当局的罚款、扣押、拒绝入境等。


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货物包装要求

1.应当根据货物性质、价值、重量、形状和体积,采用适合航空运输全过程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对存在被

抢或被盗风险的贵重物品、货币现钞等,托运人应使用不表明内装物品的中性包装。

2.托应当保证托运货物的包装在航空运输期间的正常操作过程中不会散开、变形、渗漏;不会伤害人员、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货

物、行李和邮件。

3.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托运货物的出发地、经停地、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规定。

4.每一件托运货物的外包装上正确地标明货物的始发站、目的站、货单号等信息。字迹要清晰、易读、持久;如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托运人

必须根据适用法律及规定的要求在货物外包装上进行标注。

5.应当在每一件托运货物的外包装上粘贴或拴挂运输识别标签。如果托运的是特种货物,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在货物外包装上粘贴或拴

挂特种货物标签和操作标签。

6.使用旧包装作为托运货物的外包装时,必须清除原包装上残旧的货物标记和标签,以保证快速、安全、准确的运输。


 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货物重量和尺寸限制要求

1 托运货物的重量以毛重计量,单位是“kg”,最小计重单位是 0.1kg。

2 我们对托运货物包装尺寸的要求是:单件货物的包装尺寸不得小于 10cm×20cm×30cm,或者长、宽、高相加不小于60cm。小于该尺寸的

货物,托运人应加大包装。

3 我们将根据航线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仓储、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以收运的单件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


 深圳机场海南航空急件货运单填写规范要求

1. 货运单包括正本三联,副本九联。正本的第一联为承运人联,第二联为收货人联,第三联为托运人联。三联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货运单不得转让,转让的货运单无效。

3. 货运单应当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连同托运货物一起交给我们。如果我们依据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货物托运书填写货运单并经托运人

审核签字后,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视为我们代替托运人填写。货运单填写完毕,经托运人和我们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4. 在符合我们要求的前提下,托运人可以填写电子货运单,电子货运单可以以电子表格形式制作并存储,且可以实施电子签字。但办理货物托运

或者货物交接时,必须使用该电子货运单的纸质打印件。

5. 如果托运人所填写的货运单上的内容被涂改或者删除的,我们将有可能拒绝接受该货运单。

6. 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超过一个包装件的,我们可以根据货物性质或安全要求请托运人分别填写货运单。

7. 如果托运货物的包装有明显缺陷,托运人应在货运单上注明。如果托运人未能在货运单上注明或注明不清楚,我们将要求托运人在货运单上重

新注明或者授权我们对其注明进行修改或重新注明。如果同货物一起递交的货运单没有涵盖所有要求的细节或者货运单上的细节不正确,托运人

可以授权我们(但我们没有义务)尽可能补充或更改货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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