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航空行李损坏丢失赔偿标准和说明

昆明航空行李损坏丢失赔偿标准和说明


昆明航空行李损坏丢失赔偿标准

1.对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固有缺陷、质量或瑕疵造成的行李损失,昆明航不承担责任。旅客应当确保行李外包装及内装物品包装

完好。对于因旅客行李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昆明航不承担责任。

2.除非是由于昆明航、昆明航的航站代理人和受雇人的过错所造成的,否则昆明航对旅客的非托运行李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3.晚到行李

(1)由于旅客本人或非昆明航原因造成的行李晚到,公司不提供临时生活补助。

(2)由于昆明航原因导致的行李晚到,昆明航将安排后续航班优先运输并及时告知旅客,在相关适用法律或国际公约规定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影

响程度,以现金方式给予生活补贴,原则上每名旅客可获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100元。行李抵达后将通知旅客领取,对于要求直接送达的,昆

明航将免费将托运行李直接送达旅客或者与旅客协商解决方案。

4.如果旅客的行李损坏,昆明航在相关适用法律或国际公约规定的责任限额内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修理、现金赔偿等方式。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轻度破损:

软箱:拉链开裂、锁扣变形、轻微磨损、毛边、划边、行李内部螺丝脱落,导致外部配件丢失或变形、行李把柄松动等不影响行李箱使用的情况。

硬箱:行李外表面浅表划伤、表面轻度凹陷、可恢复性变形,固定箱体的锁扣发生损坏、拉杆卡顿、非必要性配件损坏丢失等不影响行李箱使用

的情况。轻度破损原则上给予旅客不高于100元的现金赔偿。

(2)中度破损:

拉链撕裂、箱体被挤压变形较严重、拉杆损坏或脱落而不能抽拉、轮子脱落丢失、箱把手严重损坏或丢失、拉链损坏、箱包开线、锁扣损坏等,原

则上给予旅客不高于200元的现金赔偿。如昆明航空的航站代理人有可供赔付的新箱,则旅客可选择同等现金价值的新箱赔偿代替现金赔偿。

(3)重度破损:因行李箱发生轻度或中度的破损致使行李箱完全无法使用、箱体变形严重,无法使用和修复、硬质箱包表面划伤呈穿透性无修理

价值、拉链发生大范围开裂或脱落、名牌箱包发生严重破裂、皮质箱包划破等,原则上给予旅客不高于300元的现金赔偿;如昆明航空的航站代理

人有可供赔付的新箱,则旅客可选择同规格的新箱赔偿代替现金赔偿。

5.行李丢失赔偿

发生行李丢失后,自旅客乘机日起超过21天仍未找到,原则上以每公斤100元的赔付标准对旅客进行现金赔偿。

6.行李污染

(1)由于旅客本人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污染,一般昆明航不负责赔偿。

(2)由于其他旅客或昆明航的原因造成行李污染,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原则上赔偿金额不超200元。

7.昆明航对因旅客的行李或内装物品导致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旅客的行李或内装物品对他人、他人的财产包括其他行李或其内装物品和昆明航

的财产造成损害的,旅客应当承担责任。


昆明航空行李损坏丢失赔偿赔偿说明

1.对于因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只要造成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事件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托运行李处于昆明航掌管之下的任

何期间内发生的: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昆明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有关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承担责任。在

国际航空运输中,如属于国际公约界定的国际航空运输,应当适用相应国际公约的责任规则;如不属于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蒙特利尔公约界定

的国际航空运输,昆明航参照蒙特利尔公约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在旅客的行李中夹带了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昆明航将拒绝收运并终止运输,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通知旅客,对此类物品的任何遗失、损

坏或没收,昆明航不承担责任,中国法律及国际公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交付托运行李时,行李识别标签的持有人收受托运行李而未提出异议,为该托运行李已经完好交付并与运输合同相符的初步证据,除非旅客提出

相反的证据。如果旅客的托运行李发生损害,旅客应在发现后立即向昆明航或其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书面提出异议,最迟应在收到托运行李之日起7

日内提出。如果旅客的托运行李发生延误,旅客最迟应当自托运行李交付旅客之日起2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明航或其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提出索

赔异议。

如果旅客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旅客向昆明航提起索赔诉讼受中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限制。

4.在为旅客办理行李丢失赔偿时,昆明航将退还旅客已交付的超限额行李费。

5.在行李运输过程中,托运行李发生延误、丢失或者损坏,旅客要求出具行李运输事故凭证的,昆明航或者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及时提供。

6.如果昆明航为旅客安排由第三方提供的航空运输之外的服务,或者昆明航为旅客出具地面运输、旅馆预订或者车辆租赁等由第三方提供的(非航空)

运输或者服务的票证或者收款凭证,在安排上述服务时,昆明航仅是旅客和该服务提供方的中介,旅客与该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直接缔结合同,并适用

该服务提供者制订的条款和条件。昆明航对于旅客能否得到此类服务及其服务质量不承担责任。


昆明航空行李损坏丢失索赔流程与所需材料

若发生行李损坏,建议您按以下步骤处理:

1.现场申报‌:在发现行李损坏后,‌务必立即在机场的昆明航空行李服务柜台办理破损申报‌,并索取《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或相关凭证。这是后续索赔的

重要依据。

2.提交索赔申请‌:通过昆明航空客服热线、官方网站或直属营业部提交正式索赔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3.机票或行程单复印件。登机牌复印件。行李牌复印件。《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行李损坏部位的清晰照片。

4.购买行李箱的发票或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用于评估实际损失)。

5.赔偿处理‌:昆明航空在审核材料后,将根据前述标准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方式可能是现金、银行转账或旅行代金券等。如果您的行李已另行购买商业保

险,东航可提供相关文件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昆明航空行李损坏丢失赔偿适用条件与限制

了解以下条款有助于您明确赔偿范围和责任归属:

1.赔偿责任‌:昆明航空对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托运行李损坏承担责任;对于非托运行李,仅对因其自身或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2.免责情况‌:行李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昆明航空不承担责任。

3.贵重物品‌:托运行李中夹带的现金、珠宝、电子产品、重要文件等贵重物品损坏,‌昆明航空仅按普通托运行李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4.声明价值‌:若办理行李托运时已声明价值并支付附加费,发生损坏时可按声明价值赔偿(但不超过实际价值)。

5.行李找回‌:已按丢失赔偿的行李后被找到,旅客需退还赔款方可领回行李。‌‌‌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全企网
  • 首页
  • 电话
  • 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