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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机场国内出发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相关规定烟台机场国内出发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相关规定 烟台机场国内出发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1.锐器 该类物品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由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主要包括:日用刀具(刀刃长度 大于6厘米)、专业刀具(刀刃长度不限)、用作武术文艺表演的刀、矛、剑、戟等。 2.钝器 该类物品不带有锋利边缘或者锐利尖端,由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强度足以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器械,主要包括:棍棒(含伸缩棍、双 节棍)、球棒、桌球杆、板球球拍、曲棍球杆、高尔夫球杆、登山杖、滑雪杖、指节铜套(手钉)。 3.其他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工具,如钻机(含钻头)、凿、锥、锯、螺栓枪、射钉 枪、螺丝刀、撬棍、锤、钳、焊枪、扳手、斧头、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标卡尺、冰镐、碎冰锥;其他物品,如飞镖、弹弓、弓、箭、蜂 鸣自卫器以及不在国家规定管制范围内的电击器、梅斯气体、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酸性喷雾剂、驱除动物喷剂等。 烟台机场国内出发携带液态物品有关规定 1.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 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 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 得超过100g(mL)。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 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3.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4.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烟台机场国内出发关于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的有关规定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乘坐民航班机(含国际/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也不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烟台机场国内出发携带锂离子电池乘机提示 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请注意如下事项 1.携带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允许超过160Wh,超过160Wh的应通过危险货物手续进行运输。 2.内含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如手提电脑、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等),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可放置在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3)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含电池设备,应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 3.备用锂离子电池,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只可放置在随身行李中携带。禁止放在托运行李中运输。 (2)应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可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例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将电池单 独装在塑料袋或保护袋中。 (3)单个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且携带数量为航程中所需。 (4)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备用锂离子电池,但不能超过2块。 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判断方法 方法一:直接读取法 大部分锂离子电池铭牌中直接注明了额定能量(单位Wh,读作“瓦时”)。 方法二:换算法 部分锂离子电池铭牌中未直接注明额定能量,需要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 = 电池容量(Ah) × 放电电压(V) 例如:电池容量为1000mAh,相当于1Ah;放电电压为3.7V;额定能量为:1Ah ×3.7V = 3.7Wh。 烟台机场国内出发酒精饮料的携带有关规定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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