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长龙航空托运和非托运行李限制要求浙江长龙航空托运和非托运行李限制要求 浙江长龙航空托运行李限制要求 (一)由长龙航空负责照看和运输并填开了行李票的行李均为托运行李。 (二)为了您的旅行安全,工作人员在收运行李时,会向您询问行李中是否含有危险品、锂电池等物品。如有,须取出,请您提前查询我司 旅客携带的危险品运输规定并遵照执行。 (三)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栓挂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如包装了行李,必须将该包装件上的危险品标记、标签去掉或覆盖; 6.行李上应写明您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7.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 (四)对符合条件的托运行李,工作人员会记录托运行李的件数、重量,同时发给您行李牌副联作为认领行李的凭证。 (五)长龙航空规定国内普通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50KG,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国际(地区)普通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32KG (计重制)或45KG(计件制)(如目的站或始发站所在国另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六)超过上述规定的托运行李,应作为货物运输。 浙江长龙航空非托运行李限制要求 (一)非托运行李是指除旅客的托运行李以外由旅客自行照管的行李。 (二)长龙航空规定乘坐国内航班每位旅客可以携带一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5KG,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每 位旅客可以携带一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10KG,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 (三)长龙航空有权拒绝和拦截任何您携带的超过上述标准的非托运行李,并有权要求您将被拦截的非托运行李作为长龙航空免责行李托运。 (四)长龙航空允许您携带登机的非托运行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 1.普通旅客 外衣、毛毯、雨伞、手杖、小型照相机、手提电脑、小型望远镜、小拎包、袖珍书本或钱包、供旅途阅读的适量读物、易碎品、贵重金属、首饰、 外交信袋、重要文件资料、证券、货币、邮票、古玩、艺术品等。 2.婴儿 (1)旅途中婴儿需用的食物; (2)一只婴儿摇篮或一辆全折叠轻便婴儿车(也可放置飞机货舱)。 3.残疾旅客(除普通旅客携带物品外) 类别助残装置,肢残,助行器,拐杖、折叠轮椅、假肢,聋人,助听设备,电子耳蜗、助听器,盲人盲杖多功能、简易,助视器盲人眼镜 (五)您的婴儿手推车、便携式轮椅(全折叠轮椅)可在飞机旁办理交运手续。 浙江长龙航空三超行李限制要求 (一)根据民航局要求,为避免旅客随身携带进入客舱的“超大、超重、超件"行李(以下简称“三超”行李)对航班飞行产生安全风险, 长龙航空自2024年1月起起全面提升行李管控力度,将严格控制旅客携带随身行李进客舱的情形,保障旅客安全出行。 (二)携带随身行李的要求具体如下: 类型 行李数量上限 每件重量上限 每件尺寸 国内航班 1件 5KG 乘坐国内航班时,每件体积均不超过20x40x55厘米。 国际航班 1件 10KG 乘坐国际航班时,每件体积均不超过20x40x55厘米。 (三)超出规定的随身行李可能会在安检或登机口被拉下导致无法与旅客同机抵达。如旅客有大件、超重行李请提前办理托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