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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包装要求和限制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包装要求和限制 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一般要求 1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应当准确申报货物品名,正确地对货物进行分类、识别、包装、加标记、贴标签。 必要时,托运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应提供与托运货物有关的文件,并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成都航空急件托运咨询电话:17704000122 货物查询:13427976217 2 托运人托运货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不得托运、收运或者载运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物品。 2).货物的包装应适合航空运输的要求。 3).托运政府限制运输以及需要向公安、检疫等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 4). 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除另有约定外,每票货物其运输声明价值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成都航不予收运。 4 运输条件不同或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托运人应分别办理托运手续。 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包装要求 1 托运人应当保证所托运货物的包装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 2 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重量及运输环境,采用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 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适应的包装措施。严禁使用草袋包装和草绳捆扎。 3 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危险物品、政府禁止运输和限制运输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标志、标记、标签要求 1 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明货物的始发站、目的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运输标记。 2 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按国家标准规定的式样,在货物外包装上粘贴航空运输指示标签。 3 托运人托运每件货物,应当按规定粘贴或拴挂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标签。 4 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清除原包装上的残旧标记和标签。 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货物计重标准 1 货物的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 2 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0.1公斤。 3 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算。 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货物重量、尺寸限制 1 托运人托运的每件货物的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40厘米×60厘米×100厘米。超过此重量和尺寸的货物,承运人可 依据航线机型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尺寸。 2 每件货物包装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 1 托运人违反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以及承运人的有关规定托运货物,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2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与航空货运单上所列品名不符,包括在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或政府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承运人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始发站停止发运,运费不退,通知托运人。 2).在中转站停止运送,运费不退,通知托运人,并按照实际运送航段另核收运费。 3).在目的站,另核收全程运费。 4).必要时承运人可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5).在本款情况下产生的后果,按照3.6.1条办理。 3 由于收货人的过错,造成承运人或第三人的损失,收货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 托运人使用承运人的集装设备装货时,应遵守承运人的规定。对不按规定装载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成都航空国内货物托运货物检查要求 1 托运的货物都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对托运人要求24小时内运出的货物一律实行开箱检查或通过安检仪器检测。 2 成都航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开箱检查托运的货物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但不承担必须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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